利未记 第 11 章
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骆驼,因为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
8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;死的,你们不可摸,都与你们不洁净。
9「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在水里、海里、河里、有翅有鳞的,都可以吃。
10凡在海里、河里,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,无翅无鳞的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11这些无翅无鳞、以为可憎的,你们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当以为可憎。
13「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、不可吃的乃是: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、
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们还可以吃。
22其中有蝗虫、蚂蚱、蟋蟀与其类;蚱蜢与其类;这些你们都可以吃。
26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、也不倒嚼的,是与你们不洁净;凡摸了的就不洁净。
27凡四足的走兽,用掌行走的,是与你们不洁净;摸其尸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28拿其尸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。
29「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:鼬鼠、鼫鼠、蜥蜴与其类;
31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们不洁净的。在牠死了以后,凡摸了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32其中死了的,掉在甚么东西上,这东西就不洁净,无论是木器、衣服、皮子、口袋,不拘是作甚么工用的器皿,须要放在水中,必不洁净到晚上,到晚上才洁净了。
3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,其中不拘有甚么,就不洁净,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。
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,沾水的就不洁净,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,也必不洁净。
35其中已死的,若有一点掉在甚么物件上,那物件就不洁净,不拘是炉子,是锅台,就要打碎,都不洁净,也必与你们不洁净。
36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;惟挨了那死的,就不洁净。
38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,那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,这子粒就与你们不洁净。
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;拿了死走兽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
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许多足的,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们都不可吃,因为是可憎的。
43你们不可因甚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染了污秽。
44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。
经文取自 CUV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