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第 18 章
1「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;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2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;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。
3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:凡献牛或羊为祭的,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。
5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,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,事奉。
6「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,若从那里出来,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7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,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。
9「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,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,你不可学着行。
10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观兆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12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;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14「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,至于你,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。
15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,像我,你们要听从他。
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,说:『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,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』
18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。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;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。
经文取自 CUV。